省民政厅发布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7月23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布了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这是社会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我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要求,对原有的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进行的修订。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执行新修订的评估评分标准,各地申报5A级的社会组织执行本标准。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江苏省行业性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设四级评估指标,将行业协会各项工作标准纳入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细节。新标准对协会的各项工作都设定了评估的标准要求,用分值表达,总分1000分。今后行业协会等级评定就按分值划分。现场评估需要提供两年的数据资料,特殊情况还要提供附加证据。
透过新版标准传达给我们的信息是:要能够达到最高分,对协会各方面工作的要求是极其高的。于燮康秘书长要求我们协会秘书处要“严格按社会团体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工作”。这就是要求我们要认真研读新修订的江苏省行业性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对照协会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健全完善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更有效地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会员之家”的作用,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推动产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