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LED
 
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
 2015-5-4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能源局向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下发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

 

该规范主要适用于通过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企业(光伏发电站),其它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根据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另,在评定与监督方面,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标准化评分方式:最终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企业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企业适用项目分值的总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根据最终得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最终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一级,最终得分 80 分及以上、90 分以下为二级,最终得分 70 分及以上、80 分以下为三级。 能源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 PV-Tech)